2021-10-25 15:13:49 509次
2021年9月29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武义县迈士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50万辆平衡车、非上路摩托等系列产品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武义县迈士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三人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义县迈士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是一家从事平衡车、非上路摩托等生产的企业。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市场需求,企业于2017年9月在武义县桐琴镇五金机械工业功能区纬三西路新购工业用地9983m2,并投资4419万元,新建厂房29105m2,新购切割机、冲床、液压机等设备,新建平衡车、非上路摩托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平衡车30万辆、非上路摩托20万辆的生产能力。
企业于2018年12月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武义县迈士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辆平衡车、非上路摩托等系列产品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武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武环建[2018]291号。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50万辆平衡车、非上路摩托生产线的整体验收。
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业主于2021年7月调试运行,项目相应配套的主体工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正常,可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419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97万元,占总投资的2.2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企业已取消焊接工序,具体:
项目 |
环评及批复要求 |
实际情况说明 |
生产设备 |
详见表2-1生产设备一览表 |
实际企业已取消焊接工序,故未购置相关设备 |
原辅材料 |
详见表2-2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
实际企业已取消焊接工序,故未购置相关物料 |
生产工艺 |
详见图2-3 |
实际生产过程中取消焊接工序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变动情况 |
企业应将焊接工序集中放置,并在焊接车间安装强制通风装置,加强车间通风,避免无组织排放的焊接烟尘在车间内积聚 |
实际生产过程中取消焊接工序,故不产生焊接烟尘 |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该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表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一览表
类别 |
污染物 |
污染来源 |
处理措施 |
排放去向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
员工生活 |
化粪池 |
纳入污水管网 |
废气 |
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 |
调试 |
/ |
环境 |
噪声 |
/ |
设备运行 |
隔声降噪 |
环境 |
|
固废 |
金属边角料 |
金加工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
生活垃圾 |
员工生活 |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武义县迈士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0万辆平衡车、非上路摩托等系列产品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丰合检测(2021)验字第09-016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2021.08.13-08.14),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工况约为95.3%~96.0%,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标准,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东、北侧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项目南侧邻金丽温高速公路,达到4类标准;项目西侧邻佳源广场小区,达到2类标准。敏感点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的预测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武义县迈士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0万辆平衡车、非上路摩托等系列产品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验收组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验收监测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在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落实后续工作;
2、根据排污许可制度相关要求,落实自行监测、台账等证后管理工作;
3、规范环保设施的工艺流程及操作规程上墙,落实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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