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8 11:00:09 583次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9月16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武义建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年产10万把喷塑锁具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武义建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山东绿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计单位金华市金秋环保水处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三人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和备案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义建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武义经济开发区金岩山工业区,租用浙江锋利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厂房从事生产。现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把喷塑锁具生产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武义建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把锁具生产线项目于2019年1月通过了原武义县环保局的环保审批,审批文号为:武环建[2019]7号,审批规模为:年产锁具50万把,并于2019年9月完成了自主验收。之后企业年产50万把锁具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19年10月通过了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的环保备案,备案编号为:金环建武备2019173,并于2020年6月完成了自主验收。
随着市场对锁具需求不断增长,企业计划调整生产内容,企业投资200元,在现有项目基础上,新增部分设备,新建喷塑锁具生产线,形成年产10万把喷塑锁具生产线项目,同时对1#厂房现有生产车间内部分生产设备布局调整,搬移至3#、4#厂房内(将现有环评已审批的熔化压铸工序从1#厂房搬移至4#厂房,该工序仅设备和排气筒位置移动,原料用量、设备数量、排气筒数量均未做改动,即现有项目除熔化压铸工序位置变动外其余情况均不变,且企业租下3#厂房作为仓库使用)。
企业年产10万把喷塑锁具生产线项目于2020年11月通过武义县经济商务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011-330723-07-02-172367。2021年1月委托山东绿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武义建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把喷塑锁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并于2021年2月1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金环建武备2021013。本次验收范围为武义建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把喷塑锁具生产线项目的整体验收。
该项目于2021年2月建设,2021年6月投入生产,相应配套的主体工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正常,可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性质:与环评一致。
规模:减少两个喷塑台,但总产能未发生变化,其余与环评一致。
建设地点(包括总平面布置):与环评一致。
生产工艺(包括产品品种、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与环评一致。
环保措施:与环评一致。
其他:由于危废名录的变更:铝熔化铝渣、熔化烟尘集尘灰为危废,按危废管理。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该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表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一览表
类别 |
污染物 |
污染来源 |
处理措施 |
排放去向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
员工生活 |
化粪池 |
纳入市政管网 |
生产废水 |
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
清洗 |
污水处理设施 |
纳入市政管网 |
|
废气 |
有组织 |
颗粒物 |
喷塑 |
滤筒+脉冲除尘+15米排气筒 |
环境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喷塑固化及天然气燃烧 |
旋流塔+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15米排气筒 |
环境 |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熔化压铸及天然气燃烧 |
水喷淋+15米排气筒 |
环境 |
||
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
喷塑、固化、熔化压铸等 |
/ |
环境 |
|
噪声 |
/ |
设备运行 |
减震垫、 隔声降噪 |
环境 |
|
固废 |
金属边角料 |
机加工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
废塑粉包装箱 |
原料包装 |
||||
废塑粉 |
喷塑除尘 |
||||
废包装材料 |
原料包装 |
委托浙江红狮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处置 |
|||
废脱模剂 |
压铸 |
||||
污泥 |
废水处理 |
||||
熔化烟尘集尘灰 |
除尘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有限公司处置 |
|||
炉渣 |
熔化 |
||||
生活垃圾 |
员工生活 |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武义建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把喷塑锁具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丰合检测(2021)验字第08-009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2021.07.09-07.10),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工况约为93.0%~96.0%,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标排口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LAS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喷塑废气、固化废气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排放达到《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标准;压铸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的相应标准,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熔化炉)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周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6中企业边界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
5、项目产生的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废塑粉包装箱、废塑粉收集后外售;炉渣、熔化烟尘集尘灰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废脱模剂、、污泥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总量
项目向外环境排放污染物符合项目环评及金环建武备2021013的要求,文中关于总量控制目标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的预测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武义建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把喷塑锁具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备案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备案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验收组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验收监测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在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落实后续工作;
2、做好危废分类存放、防腐防渗防漏、截留导排及标识标签标牌等规范化建设,加强危险废物登记台账、转移联单管理。
3、根据排污许可制度相关要求,落实自行监测、台账等证后管理工作;
4、炉渣、熔化烟尘集尘灰收集后尽快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安全处置;
5、规范环保设施的工艺流程及操作规程上墙,落实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公示时间:2021.10.18-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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