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2 13:18:15 542次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2月2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浙江武义华骏线业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年产300吨金银线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浙江武义华骏线业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金华市环科公司)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三人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武义华骏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金银线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租用武义张业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武义县壶山街道项山干工业功能区的闲置厂房用于生产。企业于2018年6月建成,生产规模为年产300吨金银线的生产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4年6月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浙江武义华骏线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金银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7月22日通过武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武环建[2014]160号。企业决定不建设涂布工序,直接外购涂布好的镀铝膜进行后续加工,见附件8,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300吨金银线的整体验收。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10万元,占总投资的2.08%。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项目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涂布工序不再建设,直接外购涂布好的镀铝膜进行后续加工,其余工艺与环评基本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与环评基本一致。
原辅料方面:与实际产能相匹配。
污染防治方面:与环评基本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与环评基本一致。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类别 |
污染物 |
污染来源 |
处理措施 |
排放去向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COD、NH3-N等 |
员工生活 |
化粪池 |
纳入市政 管网 |
废气 |
无组织 |
颗粒物 |
切丝、合捻等 |
/ |
环境 |
噪声 |
/ |
设备运行 |
隔声降噪 |
环境 |
|
固废 |
边角料 |
修边 |
收集后外售 |
||
生活垃圾 |
员工办公 |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浙江武义华骏线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金银线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丰合检测(2021)综字第01-025号)表明,2020年12月22日、12月23日、12月24日,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工况约大于75%,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污水口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所测的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敏感点苏南村环境空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2二级标准。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其中东侧、北侧噪声达到4类标准;敏感点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 固废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外卖;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预测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浙江武义华骏线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金银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完备,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涂布工序不再建设,直接外购涂布好的镀铝膜进行后续加工,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验收监测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在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落实后续工作。
2、根据排污许可制度相关要求,落实自行监测、台账等证后管理工作。
3、落实环保设施运行、污泥处置的台帐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公示时间:2021.2.22-20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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