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8 13:34:47 617次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9月1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武义金阳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建筑垃圾回收处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武义金阳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专业技术专家三人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和备案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义金阳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胡长畈地块,企业实际投资515万元,购置破碎机、圆锥、制砂机等设备,采用破碎、振动、制砂等生产技术和工艺,将建筑施工及拆除中产生的土体废弃物加工成再生砂等建筑材料,实现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现已建成年回收处置20万吨建筑垃圾的生产规模。该项目已在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为2018-330723-42-03-049311-000。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8年9月委托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武义金阳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处置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并于2019年1月11日通过武义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文号为金环建武备2019007。
企业目前已建成年产15万吨再生砂能力,相应配套的主体工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正常,可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15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5.5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建筑垃圾回收处置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与环评一致。
原辅料方面:与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与环评一致。
污染防治方面:原料堆场环评中设置雨棚,室内堆场,实际仅少量在室内堆存,大部分室外堆放,表面进行覆盖,外加喷雾装置,周界外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其他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与环评一致。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一览表
类别 |
污染物 |
污染来源 |
处理措施 |
排放去向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COD、NH3-N等 |
员工生活 |
化粪池 |
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生产废水 |
SS |
初期雨水、 洗砂废水 |
沉淀池 |
回用 |
|
废气 |
无组织 |
颗粒物 |
破碎、筛分等 |
喷淋洒水 |
环境 |
噪声 |
/ |
设备运行 |
隔声降噪 |
环境 |
|
固废 |
废钢筋等建筑废料 |
机械加工 |
收集后外售 |
||
生活垃圾 |
员工生活 |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武义金阳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丰合检测(2020)综字08-052号)表明,2020年8月7日、8月8日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工况大于75%,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pH值、COD、SS、石油类、BOD5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钢筋等建筑废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
六、验收结论
武义金阳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处置项目环保手续完备,已建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备案文件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备案文件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验收监测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在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2、后续按要求落实验收公示及信息平台申报等相关工作,并完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档案资料。
3、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洗砂废水进入厂区沉淀池回用,
4、规范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加强覆盖,加强喷雾酒水,同时作业时在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上喷水雾抑尘;破碎筛分工段带水作业,采用湿法除尘;减少扬尘;
5、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公示日期:2020年9月8日-2020年10月13日
举报电话:
监测报告:edit_file/file/20200908/20200908134450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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