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8 13:13:30 614次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9月1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浙江宸翰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年产200万只不锈钢酒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浙江宸翰工贸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废水治理单位浙江易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专业技术专家三人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备案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宸翰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桐琴镇五金机械工业园区,企业主要经营不锈钢制品、厨具、日用金属制品、金属工具、电动工具、电子产品的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现为发展需求,公司投资200万元,使用建筑面积为1482平方米的已建厂房,购置割管机、成型机、激光焊机、抛光机等设备,采用切割、成型、焊接、抛光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万只不锈钢酒壶的生产能力。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9年10月委托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宸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不锈钢酒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9年11月22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文号为金环建武备2019211。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200万只不锈钢酒壶生产线的整体验收。
企业目前已建成年产200万只不锈钢酒壶生产能力,相应配套的主体工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正常,可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资的25.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200万只不锈钢酒壶生产线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与环评一致。
原辅料方面:与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污染防治方面与环评相比,变更情况如下:
建设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
项目 |
环评及备案文件要求 |
实际建设 |
情况说明 |
生产设备 |
详见表2-1生产设备一览表 |
详见表2-1生产设备一览表 |
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部分设备的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企业总体产能未发生变化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变动情况 |
抛光废气收集后经水膜喷淋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
抛光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抛光废气处理工艺进行改进 |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一览表
类别 |
污染物 |
污染来源 |
处理措施 |
排放去向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COD、BOD5等 |
员工生活 |
化粪池 |
纳入污水管网 |
生产废水 |
COD、石油类等 |
清洗 |
厂区内污水站 |
纳入污水管网 |
|
废气 |
有组织 |
颗粒物 |
抛光 |
布袋+15m高排气筒 |
环境 |
无组织 |
颗粒物 |
焊接、抛光 |
/ |
环境 |
|
噪声 |
/ |
设备运行 |
隔声降噪 |
环境 |
|
固废 |
边角料 |
机械加工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
抛光粉尘 |
抛光 |
||||
包装材料 |
原料包装 |
||||
废包装桶 |
原料包装 |
收集后委托杭州杭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
|||
废水处理污泥 |
废水处理 |
||||
废润滑油 |
设备运行 |
||||
生活垃圾 |
员工生活 |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浙江宸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不锈钢酒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丰合检测(2020)综字第08-030号”)表明,2020年7月23日、7月24日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工况约为99.0%~99.8%,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标排口、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pH值、COD、SS、石油类、BOD5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抛光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中二级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所测的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敏感点环境空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南侧厂界邻纬二西路,达到4类标准。敏感点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废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抛光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原料桶、废水处理污泥、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杭州杭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总量
项目向外环境污染物符合环评备案文件(金环建武备2019211)文中关于总量控制目标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
六、验收结论
浙江宸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不锈钢酒壶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备,已建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备案文件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总量符合环评及备案文件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治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更换布袋,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确保员工工作环境。
(2)危险废物做好管理台账,厂内暂存场应按照规范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漏等工作;及时处置。
(3)前处理清洗及清洗属于金属表面处理,下一步须按照浙江省非电镀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方案要求进行进一步整改完善,规范废水标排口设置,完善废水管道、废水处理设施的标识标牌,落实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2020年9月8-2020年10月13日
举报电话:0579-89075726
监测报告:edit_file/file/20200908/2020090813180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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