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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2001

2020-03-26 13:37:25  589次

  武义塑邦工贸有限公司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3月18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武义塑邦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武义塑邦工贸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废气设施设计单位武义利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三人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备案通知书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义塑邦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桐琴镇五金机械工业园,公司投资500万元,使用建筑面积为2577.84平方米的已建厂房,购置双螺杆挤出机、注塑机、切粒机等设备,采用搅拌、热熔、切粒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吨塑料颗粒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于201995日通过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为2019-330723-29-03-804937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委托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武义塑邦工贸有限公司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于2019年1028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金环建武备2019192)。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3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的整体验收。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生产设备与环评一致。

原辅料方面:原辅材料种类、用量与环评一致,与目前产能相匹配。

污染防治方面: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环评描述一致。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一览表

类别

污染物

污染来源

处理措施

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CODNH3-N

员工生活

化粪池

纳入市政管网

废气

有组织

非甲烷总烃

挤出

活性炭吸附15m高空排放

环境

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颗粒物

注塑、破碎

/

环境

噪声

/

设备运行

隔声降噪

环境

固废

废包装袋

原料包装

收集后外售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收集后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武义塑邦工贸有限公司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0)验字第01-006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pH值、CODSSBOD5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周界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其中北侧厂界临城市次干道,达到4类标准。敏感点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 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签有协议,见附件3;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 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报告核算,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金环建武备2019192备案书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周边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的要求。

六、验收结论

武义塑邦工贸有限公司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备案表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固体废物环保治理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严格按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确定的内容组织生产,严格落实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加强性信息公开;

2、企业应完善长效的环保管理机制,做好相关的环保管理规程、制度上墙工作,定期进行活性炭的更换。

3、进一步规范危废仓库(地面防腐、防渗、防雨),做好现场的标志标识,做好台账及严格按危废转移联单管理;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处置,明确去向。

  

 武义塑邦工贸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8日

公示时间:2020年326日至2020年4月23日。

公示网站:www.jhzxhj.com

举报电话:13858918903

 edit_file/file/20200326/2020032613392343.pdf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芳华路 客服电话:0579-8767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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