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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1933

2019-09-29 09:43:12  653次

 浙江金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铝碎片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919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浙江金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铝碎片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浙江金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三人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金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投资 100 万元,租赁武义县茭道镇胡宅垄工业区浙江旺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业厂房,购置 450 型破碎线等设备,使用废铝材等原料,采用破碎、分选等生产工艺,实施铝碎片生产线项目。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出具项目备案信息表,项目代码:2019-330723-41-03-023870-000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委托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于20195月编制了《浙江金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铝碎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6月取得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金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铝碎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金环建武〔201972同意项目的建设。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7.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7.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生产设备与环评一致。

原辅料方面:原辅材料种类、用量与环评一致,与目前产能相匹配。

污染防治方面: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环评描述一致。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纳管,经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类标准后排放,最终排入武义江。

(2) 废气

项目破碎工序废气集气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6m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车间内的运行设备,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噪声。采取的主要控制措施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对周边企业的噪声影响;平时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包括集尘灰及沉降物、磁性金属杂质、其他有色金属杂质、非金属杂质、废弃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后由金华市婺城区程思芳废品回收部回收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浙江金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铝碎片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登记表》(高鑫()20190819)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pH范围在6.86-7.28,其他污染物最大浓度日均值分别为悬浮物14mg/L、化学需氧量224mg/L、石油类2.02mg/LLAS0.808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2.32mg/L、总磷0.808mg/L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2废气

在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破碎废气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20mg/m3、最大排放速率9.26×10-2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

在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173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3噪声

项目东、南、西侧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外环境2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后由金华市婺城区程思芳废品回收部回收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预测的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浙江金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铝碎片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固体废物环保治理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严格按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确定的内容组织生产,严格落实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加强性信息公开,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确保环境安全、社会和谐

2、加强车间的扬尘污染防治,完善长效的环保管理机制,做好相关的环保管理规程、制度上墙工作

八、验收组成员

序号

单位

签名

备注

1

浙江金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2

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3

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4

专家组

 

 

 浙江金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9919

公示时间:2019年929日至20191031日。

公示网站:www.jhzxhj.com

举报电话:0579-83772195

附件: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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