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6 14:40:01 659次
2019年9月19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武义经济开发区亨通工具厂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年产35万只齿轮、8万只气缸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武义经济开发区亨通工具厂、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三人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义经济开发区亨通工具厂成立于2001年5月,位于武义县经济开发区百花山工业功能区兰花路1号,项目已具备年产35万只齿轮、8万只气缸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10年10月投入生产,根据《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规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环保部门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项目投产已超过两年,因此不需进行“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处罚。补办项目已通过武义县经济商务局备案,项目代码:2018-330723-34-03-083111-000。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编制了《武义经济开发区亨通工具厂年产35万只齿轮、8万只气缸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9年5月8日取得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金环建武备2019029。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10万元,占总投资的5.0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35万只齿轮、8万只气缸的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生产设备与环评一致。
原辅料方面:原辅材料种类、用量与环评一致,与目前产能相匹配。
污染防治方面:煤油清洗工段无废煤油产生,废煤油作机械冷却,最终作废矿物油处置,其余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环评描述一致。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表1 项目环评要求及落实情况
类别 |
污染物 |
污染来源 |
处理措施 |
排放去向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COD、NH3-N等 |
员工生活 |
化粪池 |
纳入市政管网 |
噪声 |
/ |
设备运行 |
隔声降噪 |
环境 |
|
固废 |
金属边角料 |
机加工 |
收集后外售 |
||
废机油(废煤油) |
齿形加工 |
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协议见附件3 |
|||
废乳化液 |
磨床 |
||||
生活垃圾 |
员工生活 |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武义经济开发区亨通工具厂年产35万只齿轮、8万只气缸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丰合检测(2019)综字08-038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五日生活需氧量日均值分别为144mg/L、20.6mg/L、90mg/L、1.92mg/L、46.0mg/L,pH值范围为7.31-7.39。由以上数据表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项目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所测噪声为57.7-59.8dB(A),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3)固废
项目已建危废暂存库,位于车间东侧,面积15m2。废机油(废煤油)、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预测的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武义经济开发区亨通工具厂年产35万只齿轮、8万只气缸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固体废物环保治理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严格按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确定的内容组织生产,严格落实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加强性信息公开,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确保环境安全、社会和谐。
2、生产车间地面存在一定油污,建议企业加强废乳化液的收集,减少滴漏 ,做好地面的防腐、防渗,完善长效的环保管理机制,做好相关的环保管理规程、制度上墙工作。
3、进一步规范危废仓库,危废分类存放,做好现场的标志标识,做好台账管理,按期严格危废转移。
八、验收组成员
序号 |
单位 |
签名 |
备注 |
1 |
武义经济开发区亨通工具厂 |
|
业主单位 |
2 |
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
3 |
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环评单位 |
4 |
专家组 |
|
武义经济开发区亨通工具厂
2019年9月19日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29日。
公示网站:www.jhzxhj.com
附件: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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