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0 09:16:58 681次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月18日,浙江宏泰厨具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宏泰厨具有限公司不锈钢网篮及网类制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高鑫(验)字20181202)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要求对浙江宏泰厨具有限公司不锈钢网篮及网类制品生产线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易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水设计)、永康市恒久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废气设计)、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泉溪镇政府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宏泰厨具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武义县泉溪镇泉二村永武一线北侧,主要从事不锈钢网类制品的开发、制造,生产规模为年产1500万只不锈钢网篮及网类制品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8年5月委托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宏泰厨具有限公司不锈钢网篮及网类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0月15日取得武义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浙江宏泰厨具有限公司不锈钢网篮及网类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环建[2018]182号)。项目已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总投资2.3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浙江宏泰厨具有限公司不锈钢网篮及网类制品生产线项目的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与环评设计基本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 与环评设计基本一致。
原辅料方面:实际消耗的原辅材料种类与环评基本一致。
污染防治方面:环评要求废水经混凝沉淀+砂滤处理,实际设计为一级絮凝+厌氧+好氧+絮凝沉淀,废气环评要求布袋除尘,实际设计为水冲淋处理,其余与环评设计基本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已完成雨污分流制,并与当地排水管网衔接。项目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二)废气
项目抛光废气收集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对其采用一定的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边角料、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水处理污泥、废机油、生活垃圾等。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外卖;不合格品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出口pH范围在7.16-7.84,其他污染物最大浓度日均值分别为悬浮物47mg/L,化学需氧量183mg/L,石油类0.91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16.4mg/L、总磷0.147mg/L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废水总排口pH范围在7.48-8.93,其他污染物最大浓度日均值分别为悬浮物73mg/L,化学需氧量172mg/L,石油类2.60mg/L,动植物油1.41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20.4mg/L、总磷3.87mg/L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二)废气监测结论
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抛光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91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值0.213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监测结论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标准。
(四)固废监测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边角料、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水处理污泥、废机油、生活垃圾等。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外卖;不合格品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总量控制目标
满负荷生产工况下,项目废水中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240吨/年和氨氮排放量0.001吨/年,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0.457吨/年,符合环评批复中(武环建[2018]182号)。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周边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的要求。
六、验收结论
浙江宏泰厨具有限公司不锈钢网篮及网类制品生产线项目审批备案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基本建立了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进一步规范废气、废水运行管理,完善环保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和台帐记录。
2、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台帐管理,确保安全处置。
验收组人员:
浙江宏泰厨具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
公示时间:2019年2月20日至3月20日。
公示网站:www.jhzxhj.com
举报电话:0579-877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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