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9 10:19:39 823次
2018年11月16日,武义嘉利日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根据《武义嘉利日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90万套锁具及五金配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丰合检测(2018)验字第09-023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对武义嘉利日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90万套锁具及五金配件生产线项目进行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评单位)、台州市环美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废水设计单位)、永康市科能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废气设计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桐琴镇政府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武义县桐琴镇五金机械工业功能区,新购设备,新建锁具及各种五金制品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可最大年产90万套锁具及各种五金配件制品。目前配套1套电泳漆的生产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年10月,企业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15年11月编制了《武义嘉利日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90万套锁具及五金配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武义县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2月19日通过《武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武义嘉利日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90万套锁具及五金配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环建[2016]11号)。
项目于2016年2月开工建设,同年5月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4.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先行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经核查,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生产工艺方面: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目前配套1套电泳漆的生产线,与环评及设备基本一致。
污染防治方面:废水目前已纳管,执行三级标准,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基本一致。
原料使用方面:与环评一致,与实际产能匹配。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一致。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有型材配件表面前处理废水、电泳涂装清洗废水和离子交换系统再生废水,其中离子交换系统再生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回用作表面前处理清洗水;其他生产废水收集到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标后纳管。
生活污水经厂内沼气净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标后纳入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有电泳槽有机废气、热风炉烘干废气、抛丸粉尘。其中电泳槽烘干有机废气收集后一并经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再由15米高空排放;抛丸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热风炉燃用生物质成型颗粒,烟气经旋风除尘+水箱除尘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的运行。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和日常维护,并采取隔音、吸声等减震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废抛丸灰、灰渣其他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外卖;项目电泳槽渣、废活性炭属危险固废、污水处理污泥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均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排放限。
(二)废气
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电泳槽烘干有机废气经处理设施后排气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抛丸废气经处理后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热风炉排气筒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烟气黑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正常的情况下,项目东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废抛丸灰、灰渣其他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外卖;项目电泳槽渣、废活性炭属危险固废、污水处理污泥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理。
(五)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核算:项目废水污染因子入外环境排放总量为:CODcr:0.109t/a、NH3-N:0.001t/a。废气中SO2的排放量为0.016t/a,NOx的排放量为0.064t/a。符合(武环建[2016]11号)中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预测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武义嘉利日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90万套锁具及五金配件生产线项目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目前配套1套电泳漆的生产线。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基本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基本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进一步优化废水、废气治理工艺,规范废水、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操作流程和企业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规范标识标牌。
2、核实项目固废种类,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处置,明确去向,规范台帐的管理。
3、待另1套电泳漆的生产线上马后,及时进行整体验收。
4、建议做好应急防范措施,加强应急演练。
验收组人员:
武义嘉利日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9日至3月4日。
公示网站:www.jhzxhj.com
举报电话:0579-87189166
附件:edit_file/file/20190129/20190129102107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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