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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1808

2018-06-21 14:24:47  642次

 201854日,浙江美达斯杯业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美达斯杯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不锈钢杯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组织该项目现场验收,参加会议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永康市禄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设计)、杭州康利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设计)、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机构金华华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技术支持单位和特邀专家(名单附后)。验收组和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金华华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武义县桐琴镇凤凰山工业功能区南苑路北侧,项目实施后形成产1500万只不锈钢杯生产线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09年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浙江美达斯杯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不锈钢杯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期武义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了批复(武环建〔200944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项目实际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环保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已同步建成并正常运行,且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生产规模的75%以上,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并已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完成了竣工验收监测。

二、项目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与原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机加工各类设备与原环评相比均有减少,其他基本一致。

原辅料方面:基本与原环评基本一致。

污染防治措施方面:废气喷涂废气与烘干废气分开收集,原来的生物滤喷淋设施现改为干式的吸收塔,同时新增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

总平面布置方面:与原环评总平面布置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清洗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喷漆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除漆雾废水经捞渣等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10/年)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二)废气

喷漆采用水帘喷漆台,喷漆、烘干油漆废气分开收集,经干式的吸收塔+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15m高空排放。

抛光粉尘各抛光工位槽上方设集气装置,抛光粉尘收集后经水膜除尘处理后排放,除尘水重复使用。

焊接烟尘、丝印有机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三)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对其采用减震、隔声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油漆包装桶、废乳化液、废油墨罐、废水处理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其中油漆渣、废乳化液、废油墨罐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代为处置;污泥委托金华市升阳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处置,金属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的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日均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二)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热处理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997年起新建工业炉窑)二类区标准;

喷漆、烘干废气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打磨废气颗粒物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项目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油漆包装桶、废乳化液、废油墨罐、废水处理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其中油漆渣、废乳化液、废油墨罐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代为处置;污泥委托金华市升阳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处置,金属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日数据及项目实际调查情况,项目涉及到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cr 0.15/年、氨氮0.0043/年。符合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浙江美达斯杯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不锈钢杯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审批部门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达标排放情况下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

 

六、验收结论

浙江美达斯杯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不锈钢杯生产线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完备,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完善环保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和台帐记录。

2、规范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规范危废台帐管理,确保安全处置。

3、完善长效的安全和环保管理机制,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浙江美达斯杯业有限公司

               201854

 

 

 

公示时间:2018621日至721

公示网站:www.jhzxhj.com

举报电话:18266996815

附件:验收报告 edit_file/file/20180621/2018062114255623.pdf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芳华路 客服电话:0579-8767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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